《江西省室內裝飾工程設計取費參考標準(試行)》
(2023版)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室內裝飾設計行業,尊重和肯定設計師的勞動價值和創作成果,江西省室內裝飾協會(以下簡稱“省室協”)根據我省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室內裝飾行業設計需求,經過廣泛深入的調研認證及組織設計機構和設計師討論、修改,制定本《江西省室內裝飾工程設計取費參考標準(試行)》2023版(以下簡稱《標準》)。
本《標準》在滿足國家部、省級相關規范標準(詳見附件)和技術要求的基礎上,指導我省室內裝飾行業設計機構和設計師按《標準》對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設計進行取費。
一、總則
1.室內裝飾工程設計取費是指設計方根據發包方的委托,提供工程項目的初步概念設計、正式方案設計、方案深化設計、施工圖設計、空間環境藝術照明設計、空間藝術陳設設計、室內暖通及水電系統設計、室內智能化弱電系統設計、施工跟蹤服務等服務內容所收取的費用。
2.發包方與設計方根據委托項目的實際設計面積、項目類型、復雜程度在《標準》指導的取費區間內協商確定設計收費金額。
3.本《標準》所述面積明確為外輪廓建筑面積。
4.室內裝飾工程設計中采用設計方自有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其專利和專有技術取費由發包方與設計方協商確定。
5.室內裝飾工程設計中引進技術需要境內設計方配合設計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設計程序和技術質量要求由境內設計方進行設計的,工程設計取費由發包方與設計方根據實際發生的設計工作量,參照本標準協商確定。
6.由境外設計方提供設計文件,需要境內設計方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審核并簽署確認意見的,按照國際對等原則或者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協商確定設計費用。
7.取費標準未涵蓋的其他服務費用,國家有取費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國家沒有取費規定的,由發包方與設計方協商確定。
二、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室內設計方案圖(含設計方案說明和方案效果圖、施工圖);
2.平面/照明布置圖;
3.地面材質及拼花圖;
4.開關、照明、插座定位圖及管線圖;
5.空間立面圖和剖面圖;
6.特別造型大樣圖;
7.主材(含木材、板材、門及門套、燈具、家具等)說明或材料明細表。
三、適用《標準》資格
為了規范室內裝修裝飾設計行業,提高設計人員的專業水平,本《標準》鼓勵設計師持證上崗。倡導設計師通過培訓考核,持有專業證書從業。本《標準》現階段暫認定以下專業證書:
1.中國室內裝飾協會頒發的“設計師專業會員”;
2.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室內裝飾設計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3.上述證書均需由省室協登記備案。
四、“設計師專業會員”與職業技能等級的對應與劃分
1、助理室內設計師(三級/四級/高級工);
2、中級室內設計師(二級/技師);
3、高級室內設計師(一級/高級技師);
4、資深室內設計師(一級/高級技師);
注:已取得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建筑類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從事室內設計可參照上述等級標準取費。
江西省室內裝飾工程取費標準
設計空間類別 |
設計面積(m 2 ) |
設計單價(元/m 2 ) |
備注 |
|
公共 空間 |
酒店空間 |
S≤1000 |
400 ~ 500 |
小型 |
1000<S≤5000 |
300 ~ 400 |
中型 |
||
5000<S≤10000 |
200 ~ 300 |
大型 |
||
S>10000 |
100 ~ 200 |
超大型 |
||
商業空間 |
S≤300 |
300 ~ 400 |
|
|
300<S≤1000 |
250 ~ 300 |
|
||
1000<S≤3000 |
18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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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000 |
100 ~ 200 |
|
||
辦公空間 |
S≤150 |
400 ~ 500 |
|
|
150<S≤500 |
300 ~ 400 |
|
||
500<S≤2000 |
200 ~ 300 |
|
||
S>2000 |
120 ~ 200 |
|
||
餐飲空間 |
S≤500 |
400 ~ 600 |
|
|
500<S≤1000 |
300 ~ 400 |
|
||
1000<S≤3000 |
200 ~ 300 |
|
||
休閑娛樂空間 |
S≤300 |
500 ~ 600 |
|
|
300<S≤800 |
400 ~ 500 |
|
||
800<S≤1500 |
300 ~ 400 |
|
||
S>1500 |
200 ~ 300 |
|
||
公共 空間 |
展陳空間 |
S≤300 |
500 ~ 600 |
|
300<S≤1000 |
400 ~ 550 |
|
||
1000<S≤2000 |
300 ~ 400 |
|
||
S>2000 |
200 ~ 300 |
|
||
醫療空間 |
S≤500 |
300 ~ 500 |
|
|
500<S≤2000 |
200 ~ 300 |
|
||
2000<S≤10000 |
150 ~ 180 |
|
||
S>10000 |
1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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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體育空間 |
S≤500 |
180 ~ 300 |
|
|
500<S≤2000 |
150 ~ 260 |
|
||
2000<S≤5000 |
12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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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000 |
10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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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 空間 |
售樓部、會所 |
S≤500 |
350 ~ 400 |
|
500<S≤1500 |
300 ~ 3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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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0 |
200 ~ 300 |
|
||
樣板房 |
S≤150 |
5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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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S≤300 |
4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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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0 |
300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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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空間 |
S≤100 |
15000元 ~ 20000元/套 |
此項按套收取設計費用。 |
|
100<S≤200 |
200 ~ 300 |
按建筑面積收取。 |
||
S>200 |
300 ~ 400 |
同上 |
||
別墅 |
300 ~ 500 |
同上 |
||
軟裝空間 |
S≤100 |
5000元 ~ 10000元/套 |
此項按套收取設計費用。 |
|
100<S≤200 |
200 ~ 300 |
按建筑面積收取。 |
||
S>200 |
100 ~ 200 |
同上 |
||
室內智能及環境藝術 照明設計 |
S≤500 |
25 ~ 50 |
采用室內裝飾工程造價取費標準時,室內照明工程設計取費基價為此設計空間類別相應面積對應的設計單價中的起步價。 |
|
500<S≤1000 |
20 ~ 40 |
|||
1000<S≤3000 |
18 ~ 28 |
|||
3000<S≤5000 |
13 ~ 23 |
|||
S>5000 |
10 ~ 18 |
注: 本 《 標準 》 所述為 高 級設計師 取 費標準。 中 級設計師按本標準報價下浮 30%; 初 級設計師按本 《 標準 》 報價下浮 50%; 資深設計師和 發包方指定設計師的,則由發包方與設計方協商確定設計費用。
五、本《標準》為省室協根據江西室內裝飾市場狀況,在現階段實施的行業指導價。供需雙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和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委托項目的難易程度、設計內容的復雜程度、設計要求的高低程度以及設計師的資格、設計方的資質等級等方面進行協商確定,省室協倡導優質優價。
六、如果設計方所承接的項目是異地工程,而委托方又需要設計方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現場指導,委托方還必須另外支付差旅費以及技術指導費(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七、如建筑特殊或對裝飾裝修有特殊要求的設計,設計取費可另行商議,不受上述取費標準的限制。
八、本《標準》是維護我省室內裝飾設計市場規范有序、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質量的重要文件。各成員單位、裝飾公司、設計機構應按照《標準》的有關規定,公平、公正地開展設計取費工作,并通過本《標準》的實施,達到全面推動我省室內裝飾設計行業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室內裝飾工程設計供需雙方合法權益的目的。
各相關單位在試行實施本《標準》的同時,請注意收集社會各界對本《標準》的反映、意見,以便后續修改、調整。本《標準》最終解釋權歸省室協。
意見反饋電話:0791-86397521,郵箱:jxida_hr@163.com
附件:
室內裝飾 工程 設計應 符合 的規范和標準
室內裝飾工程設計除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下列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1.《房屋建筑制圖統一標準》GB/T 50001-2017
2.《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
3.《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 50222-2017
4.《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 50314-2015
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20
6.《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 50327-2001
7.《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8.《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2016
9.《文化館建筑設計規范》JGJ/T 41-2014
10.《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 48-2014
11.《電影院建筑設計規范》JGJ 58-2008
12.《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 62-2014
13.《飲食建筑設計規范》JGJ 64-2017
14.《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T 67-2019
15.《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規范》DB36/T 175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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